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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运河一段未设垃圾桶 管理部门管理责任不清

发布时间:2011.12.01 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

河道两岸没有垃圾桶

  本报记者收到刘大娘的反映信后,随即与刘大娘取得了联系。

  在刘大娘的带领下,记者来到了南运河咸阳桥到芥园桥之间河段。记者发现,沿河岸边绿地及甬道上,游人扔下的零零散散的食品包装袋、瓶盖、塑料瓶等垃圾随处可见,绿化带中的休闲小广场和别致的木质凉亭里还有许多烟头。

  刘大娘说:“我每天都在这晨练,可是看到这么多垃圾,心里就不舒服,这太影响南运河的美观了。”

  记者在现场注意到,约有数百米的南运河两岸都没有设置垃圾桶。

  两区环卫部门说法一致

  据记者观察,此段没有设置垃圾桶的南运河河段正好处在南开区与红桥区两区交界处。记者随后分别联系了红桥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和南开区环境卫生管理局。

  红桥区环卫局在给本报的书面答复中解释说:“南运河金钢桥至中环线闸桥一段,几年前市里统一改造后交由市景观河道办公室组织管理,刘大娘所反映的这段围岸没有垃圾桶的问题,是由于施工方完工后没有交给管理部门接管才造成的。”红桥区环卫局的答复中没明确说明此河段的管理权属问题,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这一河段及围岸绿地、甬道的环卫管理不应是该局的管理范围。

  南开区环卫局进行核查后答复本报说,南运河作为我市一条景观河道,其河道及两岸的相关工作由市景观河道管理办公室负责。他们今后将加强对此地段的巡视监察力度,通过宣传、管理等手段,强化附近居民、商家的环境卫生责任意识,减少乱泼乱倒现象的发生,努力营造和谐、宜居的环境卫生面貌。

  由此看来,两区环卫部门的说法是一致的。

  “河道办”和建设单位观点统一

  既然两区环卫部门都表示此问题应由市景观河道办公室管理,记者又与天津市景观河道管理办公室的刘主任取得了联系。刘主任对记者说,垃圾设施应由所属地管理部门设置,区财政统一安排。此处以桥为界,一边是南开区,一边是红桥区。由所在区每月进行综合考评,不存在交接的问题。刘主任说,景观河道管理办公室的职责范围是河道的保洁作业(包括水面、压顶等)和周边环境连动联查、信息反馈等。

  记者又与天津城市基础设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取得了联系,得知南运河施工方是市政一公司、二公司、五公司、六公司等单位,“城投”是投资方,市政建设发展公司为代理单位,负责工程施工期间的管理,以督促代建单位加强管理。目前正在进行设施移交,群众反映未设置垃圾桶的问题,不在工程施工范围,待设施移交后,由环卫部门负责配置。

  问题解决有些许进展

  天津市市容管理委员会投诉处接到记者的来信后,责成红桥区市容管理委员会到场进行勘查,同时协调红桥区环卫局按照道路比例对咸阳桥到芥园桥之间进行垃圾箱桶配置。随即,红桥区市容委与红桥区园林局进行了联系,责成其对绿地进行了彻底清整。

  10月8日上午,记者发现这一段南运河北岸的马路边安放了部分垃圾桶,而河道围岸绿地、甬道边仍然没有安装垃圾桶。据了解,这些垃圾桶是红桥区环卫局设置的。红桥区环卫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环卫局负责的范围是人行便道、机动车道、马路等处的垃圾问题,甬道、围岸、绿地处的垃圾问题不是他们的职责范围。

  而据记者观察,南运河南岸却依然没有变化。

 

  经过记者的几番调查,刘大娘反映的问题虽然没有解决,但总算是有了点儿进展,尽管这种进展有点儿“隔靴搔痒”的感觉。一个小小垃圾桶的设置,数家管理单位说法不一,这其中的原因,恐怕不是反映问题的“刘大娘”们能够理解的。“刘大娘”们只知道,出去遛弯儿找不到垃圾桶——着急;垃圾桶离得太远——不方便。看来,管理部门之间把小小垃圾桶“踢”来“踢”去的做法,真应该停止了,应更多地花点时间为“刘大娘”们多做点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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