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11.29 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
近期,又一危害性强的重金属汞污染引起了人们对环境安全的关注塑料垃圾桶。10月31日至11月4日,全球性汞问题文书的政府间第三轮谈判在肯尼亚首都内罗毕举行,包括中国在内的全球122个国家和地区以及52个国际组织参与其中,针对汞文书基本要素文件展开了实质性谈判塑料垃圾桶。这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全球汞文书将在2013年制定完成,其作为国际公约与最高级别的国际法,甚至比应对气候变化的《京都议定书》的级别还高。
中国作为全球的汞生产和排放大国塑料垃圾桶,汞污染防治无疑将面临着巨大挑战。更鲜为人知的是,标榜绿色照明的节能灯,废弃后却成潜藏在普通市民身边的汞污染威胁。这种隐患甚至在政策层面也集体忽视,2008年起,政府在全国范围内大力推广节能灯,中央财政曾安排6亿元,推广高效照明产品1.2亿只塑料垃圾桶。
与节能灯产业高歌猛进相比,废弃节能灯管的末端处置却长期处于“随遇而安”的灰色地带,渐成助推汞污染蔓延的“生态杀手” 塑料垃圾桶。尽快规范并加强节能灯的回收处理,已迫在眉睫。外表闪着金属银光,形似水珠飘忽不定这个有着美丽俗称“水银”的元素,却是自然界中毒性位居前列的重金属。
如今,汞正在地球加速累积。在全球塑料垃圾桶,除了火山运动和岩石风化等自然释放之外,人为排放占据1/3的份额。而在工业地区内及其周围,汞的沉积速度在过去200年间增加2倍~10倍。
我国是汞生产和使用大国,数据显示塑料垃圾桶,2005、2006年,我国汞产量约占全球总汞产量的60%左右。与此同时中国每年排放汞约500-600吨,占全球汞排放总量的1/4还多。
在人为排放的渠道中,如果说燃煤、有色金属冶炼等工业汞来源离普通人还较远,那么市民日常使用的光管特别是打着“绿色环保”旗号的节能灯,则是潜藏在人们身边却被长期忽视的汞隐患。
多位专家做过测算,在1只节能灯中塑料垃圾桶,平均含汞0.5毫克,而1毫克的汞渗入地下,会大约污染360吨的水,于是,1只节能灯中含有的汞,可污染90吨到180吨水及周围土壤。
“汞的毒性可以排在8种重金属的前列塑料垃圾桶,不仅如此,由于汞的沸点低,常温下即可蒸发,这使得汞不但容易污染土壤和水体塑料垃圾桶,也能通过空气接触对人产生危害,而一旦污染,往往也是不可逆的”。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研究员万洪富说。汞和汞化合物都可以透过皮肤进入人体塑料垃圾桶,排出很缓慢,对肝肾功能、中枢神经系统和植物神经功能会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
经专家测算,节能灯管破碎后,瞬时可使周围空气中的汞浓度达到10―20毫克/立方米,而按规定汞在空气中的最高允许浓度为0.01毫克/立方米塑料垃圾桶,如此超标千倍以上对人体和环境危害极大。
而中国节能灯用量在14亿只左右塑料垃圾桶,由于处置不当而释放到大气环境中的汞量达70-80吨。节能灯业绩簿上闪亮的数字背后,潜伏着鲜为人知的污染风险。“如果这些节能灯最后都被作为普通垃圾处理,就会成为可怕的生态杀手。”专家不无警惕地提出。
走访??政策模糊,回收恐自找麻烦
担忧并非空穴来风。在垃圾分类处置较为先行的广州塑料垃圾桶,近日南方日报记者走访从废旧节能灯丢弃到分类处理的全流程,发现整个链条处于政策的灰色地带,少有约束监管,企业市民也缺乏推动力,容易引起汞污染塑料垃圾桶。
根据广州垃圾分类指引,“废荧光灯管与废温度计、废血压计”等含汞的废物,都被列入有害垃圾中进行回收塑料垃圾桶。但废节能灯是否属于“废荧光灯管”之列,不同人却有不同理解。
记者随机采访了越秀区、荔湾区多位常住居民,大多将“废荧光灯管”理解为“废光管”。而记者走访发现,目前广州的垃圾分类设施尚未普及到各个小区、居民楼,部分市民将垃圾混合丢弃也一直未有人干预,更遑论节能灯了塑料垃圾桶。
在寺右二马路一家宝某废品回收公司负责人说,公司不回收“节能灯”、电池等有害废物,多以回收纸品、金属等为主塑料垃圾桶,“有害垃圾处理成本高,回收价值又不大,一般废品公司都不愿意回收”。
记者致电广州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塑料垃圾桶,该负责人也并不是完全肯定地表示,“目前节能灯应该属于废弃灯管之列吧,市民可以丢到有害塑料垃圾桶里。然后由环卫工人把有害垃圾集中运输到储存的地方,再由环保部门审核的有害废物处理公司运走处理”。
记者又询问:“如果市民把节能灯管丢弃到普通垃圾之中怎么办?”该负责人坦言,“如果按普通垃圾丢弃,一些比较容易看见的长光管,环卫工人看见会把它重新归类,像电池、节能灯如果太小混在垃圾中难以看见,也有可能与普通垃圾一起填埋掉了塑料垃圾桶”。
“即使收集了,目前我们也只能暂时储存起来,再由有害废物处理企业运走处理,但随着垃圾量越来越大,处理能力何时饱和也很难说。”该负责人坦言。
事实上,由于率先推行垃圾分类,像广州这样有部分节能灯纳入有害垃圾处理的情况已算较好,而对于更多没有推行垃圾分类,又没有危险废物处理能力的地区来说,大量废弃节能灯的命运更加无法约束。
记者对照查询2008年颁布的塑料垃圾桶《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发现广州这样“模棱两可”操作其实是国家允许的。该名录第六条表示:“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氧化汞电池等,可以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但该规定同时表示,如上述废弃物“从生活垃圾中分类收集后,其运输、贮存、利用或者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也就是说,这些有害垃圾分类了塑料垃圾桶,就要按照危险废物花费人力物力去集中处理,如果不分类,反而可以简单处理,这样肯定缺乏处理动力,随意丢弃更省事。”一家曾参与垃圾分类的环保公司负责人直言。
困局??回收体系缺乏已成产业障碍
与废弃处理的滞后相比塑料垃圾桶,我国已成为节能灯第一生产国,登记在册的节能灯生产企业近2000家,年生产节能灯24亿只,占全球85%以上。节能灯产业更在广东方兴未艾。去年,广州海关披露,去年1-10月广东出口节能灯5.1亿只,比前年同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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